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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佳:浙大“破冰”之举的高校新规——如何看待网文“10万+”与学术论文的关系?
信息来源:学院学办 发布日期:2017-10-05 阅读:

一、事件概况

 2017年9月15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刊文《这个文件跟每位浙大师生都有关!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办法试行,最高可认定为权威学术期刊文章!》,公布了《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表示浙大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将可能被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

该文发布后引发一些舆论质疑。对此,9月18日浙大通过媒体回应称,出台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办法,旨在探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呈现方式的多样化。人文社科研究不能远离现实,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是为了回答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新型传播手段扩大优秀学术成果影响面这一重要课题,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

二、舆论概况

浙大新规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一)媒体观点

北京青年报:高校学术评价改革应破除“唯论文论”

较之将网络发文纳入传统的论文评价体系,更重要的是扭转“唯论文论”,从重视论文发表转为依据学术原则和学术标准,重视论文本身。

光明网:吐槽10万+,人们究竟在担心什么

不从众、不媚俗应该是学术研究的起码态度。有了这种态度和精神,学术研究的成果有10万+的效应固然好,然而曲高寡合也许正可、甚或更能阐释价值高地之价值。

澎湃新闻:10万+文章也可算论文?对浙大试验不妨多些包容

固然试行的规定有不完善之处,但也不至于将其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向是借此完善规定,让其成为一种更广泛适用的标准,让更多高校敢于跟进。

济南时报:“浙大新规”:改革先锋还是学术鸡汤?

网文的“点击量”与学术论文的学术价值确实不是一回事儿,从“新规”涵盖内容来看,更多的是“宣传”而不是“学术”。

(二)网民观点

1赞同新规

网民“侯利君”:为浙大点赞,走出了关键的一步,树立了标杆。

网民“子龙”:浙大就是这么大气,走在全国高校前列,佩服!

2质疑新规

网民“雅子呱呱”:持怀疑……10万+里水分有多少?

网民“果然”:现在网络拉票、人情点击等舞弊行为太多了。用点击量来衡量好像不太妥当。

3认为网文与学术应该各归其位

网民“小赖”:学术自有其规范,网文大可不必遵循;网文自有其传播价值,何苦要比照学术标准呢?网文归宣传,宣传到位可获奖励;学术归学术,要保证安守清贫寂寞的学者过有尊严的生活。

三、个人看法

纵观浙大新规的褒贬之争,我个人从高校舆论引导和高校学术本质两个方面简单阐述一些看法。

2016年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指出,要探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可以预见,日后类似浙大“破冰”之举的高校新规,可能还将陆续与公众见面。浙大在此次舆情风波中以官方新媒体为权威信源,一方面,事关教育创新,浙大及时公开,接受舆论监督,避免了改革信息经“旁门左道”传播而滋生谣言。另一方面,有媒体认为,宣传部门是否有权认定网络文化成果等同于学术成果,这有待商榷。我个人认为,权威学术管理部门在结果评选和信息发布中的介入程度,或可考虑酌情加大。

新规发布后,有高校教师和网友担忧新规可能降低学术标准。面临舆论误读,浙大动态回应以澄清释疑。9月18日晚,浙大就此事回应媒体时明确否认,并表态“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是为了回答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新型传播手段扩大优秀学术成果影响面这一重要课题”。就浙大新规引争议事件,我认为高校应该注重完善配套释疑工作,在机制防范、程序监督上做出的相应工作可以公开,开放外部监督渠道。

浙大新规出台后引起了极大的舆论争议,虽然该规定的颁布确有打破传统学术的“正统地位”、推动网络文化质量等益处,但仍有不少声音指出浙大 “走得快、迈得远”。除了担忧刷点击量造假10万+论文,质疑浙大新规的可行性之外,舆论更为忧虑的是点击量下的论文是否还能保有原始的纯粹。

学术科研成果在公众眼里的传统印象是严谨详实、论证缜密的,若以点击量来评判论文的价值,是否会使学者在论文撰写时琢磨文章如何才能迎合媒体和受众,从而完全背离了学术论文的初衷。学术的灵魂是创新,其意义在于对现实世界的指导和改造,应为解决实际问题而存在,单纯为学术而学术,效果是有限的。一篇学术研究论文,如果不能得到广泛传播,其学术研究意义也会被大打折扣。浙大新规有利于推动学术成果的有效传播,加快其走近社会大众、服务民生的速度,应值得肯定。 当然,学术考核的本质是学术,10万+应是学术文章的10万+,而不是任何一篇文章的10万+。一些心灵鸡汤或其他非学术文章即使10万+也不应作为考核的标准,这应是一个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