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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惠芹: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浙江改革发展实践
信息来源:学院学办 发布日期:2017-11-05 阅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 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要战略部署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十九大报告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夏宝龙在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纪念大会上强调浙江省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以全面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我省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前列,从而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多浙江实践、浙江素材、浙江经验。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快建设浙江法治政府就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理论的新思路、新论述。要认真总结八年来浙江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紧紧围绕改革抓法治,围绕发展抓法治,围绕和谐抓法治,围绕民生抓法治,真正发挥法治在平衡、调整、规范各种利益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真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真正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把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精神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地执行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具有政治体制改革性质的宏大系统工程,涉及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种要素,牵一发而动全身,改一制而触全局,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有系统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大局眼光做好顶层设计,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坚决维护宪法尊严权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浙江法治建设要切实加强“四大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立法成为全省上下共同遵循的规范准则,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此外,要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拆治归”等重点工作编织起更加严密的法律制度网。

 全面依法治国,要建立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浙江政府建设应坚持把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作为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遵循,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党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化俗成,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决惩处各类腐败行为,努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自律的铁一般干部队伍。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进一步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浙江法治建设应积极响应“最多跑一次”号召秉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逐渐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浙江省应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深入推进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及时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性法规规章,从制度上保证党的主张得到贯彻实施,不断提高管党治党、依规治党能力。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从战略全局的高度作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要努力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浙江政府要坚持把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建立健全省级部门和设区市重点工作清单制度,改革完善考核办法,加强追责问责,做到政府各项工作有清单、有督查、有考核、有问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夏宝龙强调要用群众的话讲法,用群众身边的事说法,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各级领导干部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要以责任清单抓普法,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推动法治浙江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浙江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建设服务政府的重要基础,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能简则简、应放则放、该改则改,集中力量加强发展战略为基层群众、企业排忧解难。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进一步强调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浙江省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深刻把握浙江当前所处的历史方位,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浙江基层法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找位置、勇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