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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乃武:“滞销大爷”“悲情”营销,加强监管要落地
发布日期:2018-06-12 阅读:

5月7日,山西运城临猗县政府发布一则针对“临猗苹果滞销”不当营销方式的声明。该声明称,近期,多个电商平台发布了“临猗苹果滞销”的营销策划,利用打“悲情牌”方式营销临猗苹果,这给运城果业的整体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经全面深入查证,该信息内容有诸多夸大失实之处。

据临猗县政府调查,报道所选用视频、图片均拍摄于2016年以前,有的还采用“摆拍”方式,刻意营造果农的贫苦形象。此外,为最大限度地博取消费者同情,电商刻意打造临猗苹果“丑”的特点,所呈现出来的苹果都是有果锈疤痕、麻点、黑点、龟裂的次等果,此类苹果是客商将优质苹果筛选收购以后余下的残次苹果,仅占很小的比例。

临猗县政府在声明中还称,个别平台采取不当手段取得了加盖当地乡、村及果业部门公章的材料配合宣传,并且陈述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大多平台蓄意夸大果品滞销严重程度,造成了苹果价格的不合理波动。市场销售守规则,莫拿“滞销大爷”当门面。“滞销大爷”已成网上销售的一张“名片”,商家未经本人同意采用大爷照片作为宣传,涉嫌侵犯肖像权;各类物品都打上了“滞销大爷”的旗号,利用“滞销大爷”照片虚假宣传,刻意营造闭塞交通、产品滞销假象,来骗取消费者的同情与善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据报道,通过图片识别搜索,输入“滞销大爷”的头像照片后,除了苹果、笋以外,还有柠檬、甜瓜、枇杷等食品,商品多达十种以上,并且商品种类和产地都有所不同,苗、灯具等商品,宣传图右下方均写有“寻求帮助”或“帮帮我们”的字样。“滞销大爷”的滥用与虚假宣传不仅扰乱了正常市场营销秩序,同时也给乡村振兴中利用水果、蔬菜等农产品提升当地经济、完善扶贫计划带来较大困扰与阻碍。

网络店家以滞销为名销售临猗苹果等商品,陈述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蓄意夸大果品滞销严重程度,已经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或可被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监管不力,法律执行缺位是导致市场乱象与漏洞的根本原因,落实违法责任追究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市场生态的需要。对于此种情况,政府要加强制度监管,落实法律责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市场运营的监管与责任落实,强化市场违法打击力度,防止市场监管漏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提升果品等品牌形象与树立消费者购买信心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