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2017(18)号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文件计算,请各位老师核对附件中得分情况,如有异议请在2019年2月27日-3月5日公示期内反馈学院办公室(28008773)。优秀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2月27日
附件综合计算表/UploadFiles/file/20190228/20190228164743224322.xlsx
2017(18)号文件/UploadFiles/file/20190227/2019022714231586158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