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浙商大人【2021】145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的通知”,经学院审核,有7位老师符合申报及转评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院办。
联系人:白亚丽,电话28008773,邮箱yalibai@126.com 。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15日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度职称申报公示/upload/file/20210915/2021091523165108510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