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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0 阅读:

各相关教师:

经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官网公示,《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2022(11)号)现予以正式实施。

根据本办法,将在本周开展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硕士生导师的教师在详细阅读文件后填写申请表,并将表格以“姓名-硕导申请表”命名,于7月24日12点前发送至邮箱 acat88@163.com。如涉及未录入科研系统的成果,请务必在申请表后附成果的作证材料。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