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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丽野:马克思要“消灭”和“实现”的是什么哲学?
发布日期:2015-12-02 阅读:

马克思要“消灭”和“实现”的是什么哲学? (节选)

何丽野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提出“消灭、实现哲学”的思想,学界对此一直众说纷绘。柯尔施曾最早指出,马克思在这里的“消灭哲学”是“把消灭哲学作为消灭整个资产阶级社会现实的一个部分,哲学是这个现实的观念上的构成部分。”⑴所谓“实现哲学”则是指马克思自己的哲学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基本上采用这个观点,如认为是指马克思“正在形成中的新型哲学”或者“哲学社会主义理论”。也有不少人把《导言》中的这个观点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述中的类似论述联系在一起,把“消灭哲学”理解为现代西方哲学意义上的“拒斥形而上学”、“哲学的终结”。但这两种理解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笔者认为,对马克思在这两个阶段(年为界)所提出的“消灭(或否定)哲学”应该作分别的研究。马克思与恩格斯后来的“否定哲学”的思想,确实可以在现代西方哲学的语境中进行新的理解,这也有助于两者之间的对话。但对于《导言》中“消灭、实现哲学”思想不宜采取同样的做法,因为两者是异质性的。举例来说:马克思在《导言》中是把“消灭哲学”与“实现哲学”联系在一起讲的,它们之间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关系,即只有消灭哲学,才能实现哲学;实现哲学本身就是消灭哲学的过程。但在《形态》和《反杜林论》等著述当中,“实现哲学”的说法再次使用,便只剩下“消灭(否定)哲学”。马克思后来在自己的著述中也不再有“实现哲学”的用法。我们不能忽略这个差别,因为它说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前斯对哲学的看法与后来是有异质性的。所以对《导言》中的“消灭、实现哲学”的观点应当把它还原到当时的语境,即马克思的思想与当时的德国哲学、社会现实的关系中,结合马克思当时的其他著作(如《论犹太人问题》)进行单独的研究。

不能用马克思年以后“否定哲学”的思想来说明《导言》中“消灭、实现哲学”

    传统对《导言》中“消灭、实现哲学”思想的理解,往往用马克思后来的思想(如年《形态》)来理解马克思年所写的《导言》中的话语。比如柯尔施认为《导言》的“消灭哲学”是“完全反对德国哲学的前提”,但“反对(批判)德国哲学的前提”是《形态》中的说法,《形态》第一章开头就批评德国批判“没有研究过自己的一般哲学提”,这个前提就是“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的联系,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的联系”,马克思和恩格斯说:“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而《导言》中并没有同样的说法。虽然其中有“该派对敌手采取批判的态度,对自己本身却采取非批判的态度,因为它从哲学的前提出发”这样的批评,但并非针对德国哲学本身,而是针对“理论派”对德国哲学的态度,即批评该派仅停留在思辨上而未进入实践。众所周知,马克思和恩格斯写作《形态》的一个主要目的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换言之,在年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总的说来还处于“对德国哲学的信仰”当中。《导言》很典型地体现了这一点。阿尔都塞曾称《形态》标志着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的“断裂”即范式的转换。这个观点也是公认的。因此一般说来,我们可以用马克思年的论述来解释论证他年的著作,却不宜用马克思年之后的著述来解释他在这之前的观点。把《导言》“消灭、实现”哲学的观点与《形态》、《反杜林论》当中的类似的对哲学的否定联系在一起,都说成是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拒斥”,也是同样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恩格斯有一个很明确的说法,他在《反杜林论》当中说明自己和马克思在年以后为什么会“否定哲学”:那是因为他们已经提出了唯物历史观和唯物辩证自然观,“在这两种情况下,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于是,在以往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的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费尔巴哈论》指出:“(马克思)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这样,对于巳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这个说法得到了《形态》的印证:“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也就是说,只有在唯物的历史观和辩证的自然观提出之后,“否定哲学”才成为可能。

    但是《导言》中的情况不是这样。首先,当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的自然观。其次,当时马克思谈论哲学的目的主要是为政治斗争服务。恩格斯在谈到年代早期德国的哲学和政治斗争的关系时指出:“青年黑格尔派,在反对虔诚派的正统教徒和封建反动派的斗争中一点一点地放弃了在哲学上对当前的紧迫问题所采取的超然态度,……斗争依旧是用哲学的武器进行的,但已经不再是为了抽象的哲学目的,问题已经直接是要消灭传统的宗教和现存的国家了。如果说在《德国年鉴》中实践的最终目的主要还是穿着哲学的外衣出场,那么,在年的《莱茵报》上青年黑格尔学派已经直接作为努力向上的激进资产阶级的哲学出现,只是为了迷惑书报检查机关才用哲学伪装起来。”恩格斯这里讲得很明确,当时青年黑格尔派所发动的哲学批判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目的实际上是为了政治斗争,只不过用“哲学”作为掩护的“外衣”而已。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地指认马克思的《导言》是否也属于这种情况,但考虑到马克思当时属于青年黑格尔派,再结合《导言》以及与《导言》一起刊登在《德法年鉴》上的《论犹太人问题》,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对当时德国社会问题的分析思路是:从宗教解放出发(国家从宗教中摆脱出来,但个人依然受宗教缚),经过政治解放(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分离,人分离为利己主义的个人与抽象的公民),最后达到人类解放(人使人的各种关系回归人自身,成为类的存在物。而“消灭、实现哲学”正好就是表述了这样一个过程。马克思当时给卢格的信中表示,“自然”应当与“政治”结合,也就是把德国的哲学思想与法国的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刊登《导言》的杂志取名为《德法年鉴》即蕴此意),这不仅是马克思的意见,同时也是当时青年黑格尔派赫斯等人共同的主张,所以它也确实可以理解为政治斗争。


文章来源:《哲学动态》 2014 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