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来潇嘉:如何认识推行“街区制”
发布日期:2016-03-18 阅读:

如何认识推行“街区制”

来潇嘉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出台,立刻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意见》中最受人关注的是,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我国城市发展也进入转折时期。虽然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但也暴露出许多亟须治理解决的城市问题,如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摊大饼”,集约程度不高;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加重等。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需要我们有新的理念和探索。《意见》提出了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并确立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意见》的出台,在网上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担心,封闭小区不封闭了会变得不安全,“街区制”下的公共安全是个关键难题;有人担心在社区道路开放之后,小区内道路很容易被外来车辆侵占,随着外来人流的涌入,随之而来社区公共设施等也将被一一侵占;有人觉得政府这样强力的行为只会导致已建成的封闭社区内居民的反抗,得不偿失;有人觉得政府应该先拆墙,带个头;但也有人认为,“街区制”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以后城市的形态将有更现代化的变化,城市功能将更多元化……

面对这复杂的局面,专家们也从不同角度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从城市规划的视角,有研究者认为封闭式小区是大院式规划的翻版,主要原因除了提高安全性的目的外,另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为了维护社区公共设施不被外来侵占的问题。但从城市发展的角度看,这样的小区模式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建筑风貌,还影响了城市的规模和尺度。街区制是西方国家通常采用的城市规划建设方式,实际上是由城市主干道围合、中小街道分割、路网密度较高、公共交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就近配套的开放街区模式。街区制与封闭式小区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规模、体量和多样性上。有专家认为某种意义而言,封闭式小区华丽变身为街区制小区,似乎是对原有的不合理规划理念的改革。有网友提出,小区的绿地、道路等是否计入到买房时公摊面积,如果是的话,小区开放后业主的权益如何补偿。针对该问题,有专家认为对于已有小区是否开放,应该充分尊重小区土地的使用权人。《物权法》中规定,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因此,对于已有的小区来说,是否开放,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

由于涉及对私有权益的保障,最高法院在2月23日的发布会上快速地回应了如何制定规则保障业主权益。最高院认为《意见》中的一些举措目前, 是为了实现物和有关资源效益的最大化,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前瞻性的、与时俱进的城市发展理念。但目前仍然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街区制”下的资源权益也面临着以法治思维进行再定义、再分配。

 不难看出,目前对《意见》的理解还存在许多误解,当务之急便是科学的解读《意见》,这样才能理智的表达我们的诉求。首先,我们不能忽视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它影响了路网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其次,我们应该正确解读“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不能断章取义。“逐步”就是要有计划,并不是“一刀切”,也不能把推广街区制简单理解为“拆围墙”。《意见》也强调小区道路公共化的主要目的还是在于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市道路布局,最终指向在于治堵和防堵。因此,只有在正确解读政策的基础上,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才能更理智的表达我们的诉求,为改革的推进提出科学有效的建议,贡献我们自己的力量。

当然,在“街区制”推行的过程中,政府听取群众呼声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大家最关心的公共设施使用权、小区安全、小区的私密性和领域性等问题都需要在推广过程中详细考虑。在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居民的诉求和意愿,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其次,“街区制”推广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应该注意完善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这些都离不开政府的参与。最后,街区制的推行还需要一些单位做表率。这一点,《意见》已经明确,“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这样才能疏通人们思想观念上的误区,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街区制”在以人性化的空间环境著称的国外发达城市,并不陌生,小尺度街区、细密路网的形态,路网的连通性好,甚至在国内,一些自发形成的开放式街区也尝到了甜头。综合来看,对目前全是封闭式的城市环境来说,适当的引进开放式街区制对城市而言是有益的。关键在于如何推广开放社区、小区业主权益的维护、物业管理的升级、治安与配套设施的跟进等问题,需要根据小区所在地段特征妥善处理,也需要在制度上与法律上出台配套政策,提高城市整体的公共设施水平和公平性。

 

 

                                             

 


文章来源: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