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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群:“一条鱼”引发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6-03-20 阅读:

“一条鱼”引发的思考

王  群


2月12日,有网友发微博称:春节期间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吃了一顿“鱼宴”被宰上万元,还因斤两和价格问题与饭店方面发生肢体冲突,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随后,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网易、新浪等门户网站,新华社、中国新闻网、央广网等中央媒体相继转发该消息;2月21日,央视《东方时空》栏目专访哈尔滨松北区副区长,对此事件进一步报道。至此,哈尔滨“天价鱼”成为本年度开年最热的话题。

近年来,各地频繁出现的旅游消费“天价”事件,有网友总结为“西有新疆天价切糕;东有青岛天价大虾;南有海南天价菜单,东北有哈尔滨天价神鱼。” “天价消费”的不断上演不仅严重损害游客利益,也对我国旅游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哈尔滨天价鱼”引发社会热议

《光明日报》报道称,“天价鱼”绝不仅是一条鱼、一家店的事。这条鱼生长的环境,是粗糙、原始、恶劣的旅游生态。联想到大年初三外地游客在北京被黑导游谩骂等现象,至少可以看出,在不少人的心目中,旅游产业基本还停留在地导、司机的一锤子买卖上。羊毛出在羊身上,鱼刺终究要卡在消费者的喉咙里,在粗糙的经营模式下,出现“天价鱼”这样的纠纷,难道不是“理所当然”?《中国青年报》也刊文称,每一次天价都引来围观,并非天价本身犯了天条,只因现实中有太多这样的无奈,看似不合理却又合规,似是而非,你再怎么觉得这钱付得冤,可只要标价在先,愿打愿挨,即算童叟无欺,有苦也难言,于是借他人遭遇浇自己块垒。哈尔滨天价鱼这回算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有任人追问解剖了。可是,即便将天价鱼剥个体无完肤,也消除不了市场上那些暴利的腥味,那些游走在法律与道德边缘的灰色经营,不会就此消失。因为只要有利可图,就会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为了钱,顾不上那么多。

多位专家均对此次事件表达了看法。中国政法大学吴景明教授说,执法不健全也是“天价消费”事件频出的一个原因。“根据《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问题由物价部门负责,市场管理问题由工商部门负责,处理机制上是很明确的,但是,实践中有些部门很容易怠于执法,客观上纵容了不法商家的行为。”而黑龙江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程遥则认为,现在国内旅游业发展迅速,国内的旅游消费需求强烈,但旅游产品供给还跟不上消费升级的需求,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也有待完善和提高。从长远看,应该通过推进旅游业改革,在强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等方面推动旅游消费不断升级。

二、旅游天价事件频现的原因分析

回顾近年我国旅游市场,每当长假旅游高潮退去后,各种旅游消费“天价”事件就会暴露出来,一次次突破大众心理底线。从东北“天价炕”到三亚“天价海鲜”,从青岛“天价虾”到常州“百元粥”,各种日常消费品在汹涌的客流和旺盛的需求中身价倍增,成为普通游客无法接受的“奢侈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游客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

旅游者事前难以正确判别旅游产品的质量,但是旅游经营者对自己的旅游产品:从其旅游产品的质量到市场供求,从产品的同行对比到市场价格等一系列的相关信息,却是充分了解的,这种交易双方对产品认识程度的不对称性为旅游宰客行为提供了前提。

(二)     旅游经营者的自律性不强

我国当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经济体制不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中的经济人往往抵抗不住巨大的经济诱惑,如果商家没有较强的自律性,很可能以宰客这种不正当的经营模式非法获取利益,使游客在物质上甚至是精神上蒙受损失。

(三)     政府监管力量薄弱

在现有的旅游市场上,由于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有待提高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旅游企业的违规经营,以及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但不严格履行合同,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违规、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还远远不够。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三、旅游市场管理路径探析

 “天价鱼”舆情从爆料人发帖之初长达“两日之久”的无人问津,到如今的席卷全国成为热点,留给各地政府部门乃至整个舆论场的舆情思考及警示是显而易见的。个人认为,对于这些黑心无良商家,我们表示强烈谴责;然而“天价鱼”事件的后续发展,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价格本身,还包括涉事饭店“经营证照过期”、“服务员代签字”、“野生违法,不野生则消费欺诈”等诸多槽点,而且官方调查结果的前后矛盾致使剧情出现多次翻转,从而导致事件愈演愈烈,哈尔滨政府也受到主流媒体及舆论的诟病。经过这次天价鱼事件后,哈尔滨政府应加大当地旅游市场监督,还大家一个好的旅游消费氛围。

发生一次可以说是偶然,但是“天价”事件的不断上演充分暴露了我国旅游体制的弊端,我们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顿旅游市场。首先,建设旅游公共信息平台,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土壤;其次,加强旅游经营者的自律性,为旅游市场上的规范化经营提供前提;然后,加强旅游行业的政府监管,通过政府的价格监管、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市场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旅游格局,为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此外,通过建立合理的导游薪金体系,通过完善行业立法、严厉打击恶性价格竞争、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提升导游素质等一系列的方法来规范旅游市场。

“天价事件”的实质就是旅游宰客问题,渐渐成为旅游领域的一个毒瘤,并呈发展壮大之势,这已经成为当今旅游市场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要想减少甚至杜绝旅游宰客现象,旅游从业者和政府旅游相关部门都应做出相应的改变,提高服务水平、努力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重塑我国的旅游形象。

 


文章来源: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