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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金茹:民政部曝光“山寨社团”事件评析
发布日期:2016-04-25 阅读:

民政部曝光“山寨社团”事件评析

董金茹

2016年03月17日消息: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近日开通“山寨社团”曝光台,首批公布了203家“山寨社团”名单,并将持续更新。其新闻事件的发生正处在公众对于假冒伪劣高度关注的“3·15”期间,挑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引发舆论热点。

一、事件走向

    3月4日,央视新闻一则题为《民政部曝光一批国字头“山寨”社会组织》的报道称,民政部首批公布了200多家境外登记的“山寨”社会组织,例如“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中国长寿工程基金会”、“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等,涉及医疗、教育、餐饮等多个行业。3月16日,民政部再次发声,除了重申“山寨社团”名单外,还称在其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开通了曝光台,并提供了“山寨社团”名单检索通道。

据了解,此次曝光的“山寨社团”是指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在境内吸纳会员、开展活动,名称与依法登记的协会、学会相似,容易造成视觉混淆的离岸社会组织。社会上合法登记的社团,原则上都是公益性质的非营利机构,而山寨协会不同,他们精心设计名称欺骗广大民众,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敛财。而他们敛财手段包括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民政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山寨社团不择手段地敛财,不仅给很多社会个体带来经济损失,也伤害了很多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舆论评析

对于此次对“山寨社团”的曝光,不少网友称:终于肯管管哪些无法无天的行业协会和所谓的商会了!有种大快人心的感觉。还有网友称,新闻曝光不一定全部人都会知道,要各部门自己提高警惕,政府加强宣传,确保民众知晓,避免上当受骗。

法制日报冯海宁认为有必要对这些山寨社团逐一调查,尽可能公开更多信息,让其没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我们还要意识到,目前一些合法的社团组织,其运营手段与山寨社团没有多少区别,大都也是通过吸纳会员、开展评估、举办表彰活动等手段来增加收入。因此,在治理山寨社团的同时,也应该关注到对合法社团的约束和管理,这样才能实现规范社会组织的目标。当然,在治理山寨社团的同时,也要考虑企业的合法合理需求,比如加入社团、得到评估等客观需要。如果不对这一市场进行规范,合法机构不能依法开展活动,那么打着各种旗号的非法机构也许还会卷土重来。中国网时事评论员王传涛认为改变协会乱象,离不开清理“山寨协会”,官方曝光“山寨协会”,可谓民心所向。

工人日报则强调打假还需“去行政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内地活动实行登记许可制度。如果未登记或未取得临时活动许可开展活动的,可以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物所得,对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甚至拘留。因此,积极举报这些山寨社团,是杜绝此类不良现象的有力举措。

    人民网评强调对那些热衷于对“山寨社团”笑脸相迎的领导干部,也应该依法依规处理。如果这些官员当了帮凶,比如在骗子诈骗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规矩才能成方圆。随着法制不断健全,法治不断深入人心,“山寨社团”生存的机会就会大大减少,坑蒙拐骗的空间就会逼仄,公众生活就多了一份踏实感。

三、对于该事件的思考

集中曝光就是对“山寨社团”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种有效应对,对社会关切问题的及时回应。民政部也透露,《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这部即将出台的法律将对此类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管,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予以打击。对于这次曝光,从效果看,治理山寨社团不仅保护了部分合法社会组织的声誉,而且也能防止一些企业上当受骗,同时还能防止某些公共权力机构为这些非法机构站台。不过,从现实看,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正式出台之前,对山寨社团的治理似乎只能采取这种曝光手段。进一步说,虽然曝光很有必要,但不能止于曝光名单。

事实上,舆论更为深入的讨论,有助于推动事件的进展。一方面,“山寨社团”给民众和企业带来了各种困扰,甚至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广泛的社会舆论会给予政策出台进度的压力,提高“山寨社团”问题解决的速度;另一方面,所谓兼听则明,来自不同群体的建议性的舆论或将为处理方案的制定建言献策,致使最终方案更具实用性和科学性。总之,政府要大力改革,斩断行业协会与行政权力的关联,企业和个人应积极举证山寨社团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维权,终结山寨社团的关键,在于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


文章来源: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