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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青:我们该期待怎样的师生关系
发布日期:2016-05-31 阅读:

我们该期待怎样的师生关系

近日来,人民大学孙家洲教授与学生断绝师生关系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说起来,最早关注到这件事情来自朋友圈的评论。网上有力挺学生乃可造之材,批评导师缺乏大师风范的;也有为导师辩护,力证孙老师为人宽厚的;也有指责学术圈内斗严重存在门户之见的。该事件源于学生在朋友圈口出狂言,满口称学界大牛为“垃圾”、“汉奸”,导师得悉后与之约谈无果,遂发表公开信断绝师生关系,在网络媒体的见证下将这位新入师门的“狂徒”扫地出门。至此,一石激起千层浪,朋友圈的言论迅速发酵为公众关注的社会事件。

在这场争论中最值得关切的是重新审视师生关系的问题,或者说当代中国究竟该期待怎样的师生关系?在谈及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导师的责任以及学生的权利问题。

 

导师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韩愈一语道破了中国人对于教师职责的传统定位。今天多数人会解读为传授知识,教授学业,解答困惑。事实上,中国人对师的期待与要求远不止于此。在古人眼中,“道”是自然界中的一切规律。所谓“传道”,不是简单地传授知识,而是传授为人处事之道,天地之大道。俗话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在展示师道尊严的同时,也明确了教师的职责所在,一是教书,一是育人。这一点在实行导师制的研究生教育阶段尤为突出。导师不仅承担起学术向导的角色,甚至还肩负着为人父母的职责。除了关注学生的专业学习与论文写作之外,导师还要关心学生的个人事务,毕业时还要操心学生的就业问题。此外,学生就学期间的身体乃至心理健康无不是导师需要定期关心的问题。这种家长式的关怀实际上远胜于导师制所要求的责任,更多的是来自于中国传统道德的自我规定。至今,为数不少的导师依旧自觉将之作为一种责任。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不少博导们在面对报考学生时,对于个人情况的了解必定涉及到单身与否。

如此,为人师的权力就不仅限定于治学,而是扩张为做人。导师不仅是学术引路人,还是人生导师。在明确教师的责任重大之后,与之相应的教师权力也就显而易见了。导师不仅有权为学生的专业把关,更有权对其为人言行进行干涉。这也是为什么在教师的培养和评价中,除却专业素养之外,师德占据重要地位,要求行为师范的原因。

在师生关系中,教师拥有的权力是与其肩负的责任相适应的。然而,有人却误将这种权力看作是封建学徒制的遗留。师傅享有绝对权威,拥有至高话语权,徒弟只能唯命是从,点头称是的份儿。那么,当代中国高校的学生只是毫无权利可言的学徒吗?

 

学生享有怎样的权利

从古至今,师生决裂的例子并不在个别。前有孔子宣布冉求非吾徒,后有章太炎与俞樾决裂写下《谢本师》,康有为和梁启超因政见不同分道扬镳。

在雅典学院,亚里士多德实体论的提出与其师柏拉图的理念说相左。但亚氏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道出了作为学生的绝对权利,即追求真理的权利,而不在于追随导师。导师理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威望,但并不能就此以学术权威自居,学生有权反驳提出异议,也有权保留自身的观点。而在学术之外,导师的意见和建议很大程度上也仅是参考,最终的选择权依旧在当事人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尊师作为学生的基本义务,并不意味着对导师的盲目附和。实际上,大学尤其鼓励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当年陈寅恪先生所说的“自由之精神,独立之人格”成为中国知识分子共同追求的学术精神与价值取向,如今更被视为大学培养人才的目标所在。

对于批判的倡导恰恰折射出高校中批判精神和问题意识的匮乏。本该充满生机活力的学术高塔中,如今更多的是“一团和气”的景象。即便身处中国顶尖学府,当老师在课堂最后问道“大家有什么疑问”时,依旧面临一片沉默的境况,就不免令人担忧了。这就难怪有人为学生郝相赫叫好。正如清华大学哲学系肖鹰教授所说,“学生轻狂不可怕,可怕的是培养的学生唯唯诺诺、虚伪欺诈。”假如学生拥有追求真理的绝对权利不去行使,曲意附和却拿尊师敬道来做托辞是可鄙的。要知道提出问题远远要难过回答问题。倾听并不意味着习得,擅长答题也并不证明善于思考。

 

新时代我们期待怎样的师生关系

在消费主义冲击下,越来越多的人将师生关系等同于知识买卖的关系,认为教师不过是知识的兜售者,学生是花钱购买知识的消费者。此时,对教师最起码的尊重自然也就荡然无存,提供令学生(顾客)满意的服务成为教学的最高目标。从另一方面来看,这在强调学生主导地位,取消教师权力的同时,进一步框定了教师的责任。而马克思·韦伯也曾谈到学生不应当期待教师作为权威出现在课堂,教师只是知识(客观事实)的提供者,而不应涉及到价值判断。这部分应当留给学生自行分辨。

可见,师生关系中的权责问题应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那么,新时代我们该期待怎样的师生关系呢?

学术圈的良序发展所仰仗的并非是长幼有序,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伦理枷锁,而是基于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对真理的追求和学术的执着。所谓“学无前后,达者为师”。师生关系应当是相互平等,彼此尊重的关系。其一,为人师者应当拥有宽厚容让之心。北大校长胡适便深知宽容的重要性,直言“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坚持已见,也容许他人坚持已见。”孟森、钱穆、马叙伦、汤用彤、俞平伯、蒋廷黻、 梁实秋、闻一多等人相继因他来北大执教。青年学生敢于色彩鲜明地表达自身观点,甚至蔑视学界大家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应当解读为他们对于学术的热情和信心。身为导师更要有一种大肚能容的气魄,对于无知无畏的后生晚辈给予多一点的耐心,容许他们犯错,允许他们的出言不逊。循循善诱,尽可能挖掘学生的潜能,而不轻言放弃。

其二,身为学生应当在尊重他者的基础上具备批判精神。在今天的大学校园里,我们看到更多的是“没有疑问,不懂质疑”的乖巧而沉默学生,这未见得就是尊重师长的表现。当然,也不能说明他们就没有自己的想法,缺乏反思精神。哲学被称为万学之学,它生于对话,死于独白。真理的探寻同样离不开对话,离不开富有批判精神的参与者。而个人的发展亦是离不开交流对话,离不开勇于创新的开拓者和阅历丰富的引导者。如此一来,“自由之精神,独立之人格”方才得以成为可能。

大多数站在学生一边的人,力挺的恰恰是这种敢于质疑学术权威,大胆发声的勇气。而站在导师这一边的人,他们所在申辩的也决不是所谓的中国传统的师道尊严,而是基于人格平等,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这两种观点实际上都直接切中了新时代师生关系的核心。那么,事件中唯一可以争论的恐怕只有何种言论可以称作为学术批判,何种言论只能归于人身攻击。其实,师生之间相互平等,彼此尊重本应是常识。所谓常识,按照周濂的说法,就是正确的废话。然而,在人们心口不一、知而不行的情况下,就有必要重复这种正确的废话。

此外,师生关系的确立应当是双方自主选择的结果。中国高校的导师制源于牛津大学,可以回溯到14世纪。其优势在于建立密切的师生关系,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这有赖于师生双方的合作。在这个意义上,师生关系的确立是双方自主、自愿的选择就成为必然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确立师生关系的选择权上。博士生报考时不仅要选择学校,更重要的是选择契合自己研究方向或学术志趣相投的导师,而导师在博士生录取上也拥有高度自主权。相比之下,尽管培养硕士生同样采取导师制,但是在师生关系的确立上却有分配和双选两种方式。部分学生并没有自由选择导师的权利,而导师也无法选择学生。如此随机分配建立的师生关系既有悖于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也无法体现师生平等协作的关系。而我们理想图景中这种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首先需要的自主选择的机制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