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指导精神,结合我院情况,对2017年研究生招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进一步强化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并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依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线及国家研究生调剂的基本要求,我院按不低于1∶1.3的比例确定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人选名单的选定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初试分数、报考学校和专业、本科毕业专业以及相关科目成绩等综合因素集体协商讨论确定,调剂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三)调剂程序:
1.3月18日前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48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五)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调剂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历还需加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二)流程安排:
1、考 生 报 到:
时 间:3月21日09:00—16:00
地 点:下沙校区综合楼1233室
2、专 业 笔 试:
时 间:3月22日上午8:30—10:30
地 点:下沙校区经济楼307教室
3、体 检:
时 间:3月22日上午10:30—12:30
地 点:钱江湾生活区校医院
4、综 合 面 试:
时 间:3月22日下午13:00—16:30
地 点:综合楼1229会议室(面试)
综合楼1226会议室(英语口语、听力)
(1)面试内容:
——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知识、素质考查)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分钟,外语水平面试原则上不少于3分钟,分开独立进行。
(3)面试程序:
①由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 面试前召开复试小组和全体考生见面会,明确面试要求,考生上交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通讯器材;
③考生抽取考号和复试小组复试前拟订的专业考题一道,场外准备;
④考生根据考号由大到小先依次进入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地点测试,由小到大回答先前抽到的专业课题目;
⑤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⑥老师随机提问(一般2-3个问题),考生思考后回答;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⑧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⑨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
(4)面试评分标准参考:
A、回答问题准确性和知识面(30分)
B、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分)
C、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分)
D、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5)学院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三)成绩计算和录取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加权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2、成绩权重与计算:
(1)录取成绩(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10%+外语口试成绩*10%+专业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40%;
(3)外语口试、专业笔试、外语听力、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以100分计。
3、复试单科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课程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同复试不合格。
4、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及时把录取情况上报校研究生部;由学校向考生发拟录取、调档函等通知。
五、复试的管理和监督
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学校实行研究生复试信息公布制度,在校院两级网站上,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