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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乃武:避免小学踩踏事故 更需要这样做
发布日期:2017-03-31 阅读:

避免小学踩踏事故 需要这样做

  

3月22日上午,河南省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因学生课间集中上厕所拥挤发生的踩踏事件,22日晚间,濮阳县人民政府公布事故最新伤亡情况称,截至22日下午3点,事故共造成22名学生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5人重伤。“一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小学里发生这样的踩踏事件太不应该!”不仅揪着涉事学生家长的心,也揪着社会各界的心。

近年来,类似的踩踏事故屡禁不止。而早在2005年11月,教育部就针对学生拥挤踩踏事故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就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建立专门制度。河南相关部门也多次就校园安全出台规定。如2015年1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公安厅等14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河南省教育厅还明确提出,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讽刺的是,河南省教育厅早在2016年12月12日就发出通知,从当日起至2017年3月底,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其中的重点,就包括治安、教学、建筑等多个领域安全隐患。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踩踏事故的当天,离此次安全大检查结束只有不到10天。而就在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踩踏事故的前几天,3月17日,河南全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这次颇有指向性的会议就指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据新闻报道,发生此次踩踏事件的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在2008年1月还曾获得濮阳市“安全文明学校”荣誉称号。在这样的“安全文明学校”,还发生悲惨的踩踏事故,实不应该。而据记者了解,早在2016年9月秋季开学不久,就有家长在网上反映该校出行存在安全隐患,包括上下学交通拥挤,车辆横穿,摊点混乱等。濮阳县教育局长和县委书记在接受采访时也谈到,学生规模扩大,设施老化,是深层原因。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创建于1998年,现有学生1704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随父母进城就读,学校班次这两年加大了。他们表示,学校发生踩踏事故,表明学校在教学安全监管上存在严重的漏洞,暴露出了学校教学设施老化、厕所太少的问题。据后续报道,5名学生伤情好转 涉事校长停职接受调查。

“既然规定这样明确,为何还会发生这样的伤亡事故呢?”一些受访者的质疑在拷问着事故的原因。他们说,事件发生后,除了免职、追责和心灵抚慰,是否更需再次向“校园安全”发出拷问?众所周知,群集现象往往是群体性挤踏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硬件设施设计、使用不合理是造成群体性挤踏事件的客观原因;应急准备不足是造成群体性挤踏事件的管理方面的原因;恐慌心理的出现和扩散是灾难的放大器;而安全素质缺乏是群体性挤踏事件发生的关键原因,安全素质包括安全意识,也包括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类似悲剧不再重演更需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首先要从改善学校的硬件设施入手,避免群集现象。包括增加安全出口的数量、设计合理的安全出口的宽度、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建立现场信息传播系统等。其次,要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文化。现在有的学校一到下课、放学,学生就你追我赶,成群结队,嬉笑打闹,而学校很少进行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此外,所有学校必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保证一定数量时间的安全自护教育课程的开设,开展必要的安全自护演练。

学校老师要强化安全教育,教导小学生们在课间休息或放学后,不要急于抢行下楼;上下楼要严格按照学校对各班规定的楼梯行走;上下楼要按规则:靠右、慢行、礼让;学生下楼梯不能超过两排,上楼梯不能超过一排;上下楼梯时,不系鞋带、不捡掉在地上的物品、不攀肩而行、不搞恶作剧,不快跑乱窜;要避免在人员高峰期上下楼,集体上时切勿下,集体下时切勿上。

小学生应对突发状况及风险的能力差,紧急事故面前往往惊慌失措,导致自我保护能力下降。学校老师作为校园主要监护人,必须充分履行起校园监护人职责,在学生上、下楼,课间,学生集体活动时要实时监护,引导,及时排除各种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