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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空姐顺风车遇害:网约车的安全性应如何维护
发布日期:2018-06-11 阅读:

一、事件回顾

2018年5月5日,空姐李明珠从昆明飞到郑州,当晚在与航空公司签约的宾馆换装洗浴后,夜里1150多分出门乘坐滴滴。买的6日137分从郑州到济南的卧铺,要回老家参加亲戚的婚礼。5月6日,家人发现李明珠失联后报警。2018年5月8日,警方告知家属李明珠的遗体被找到,身中多刀,身上有精斑2018年5月10日,滴滴公司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寻找一位名为刘振华的顺风车司机。2018年5月12日凌晨430分许,警方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警方已对打捞出的尸体DNA样本完成鉴定,可以确认,此次打捞出的尸体确系杀害空姐李明珠的犯罪嫌疑人刘振华。该案件发生后,滴滴公司发布道歉声明,并关停顺风车业务一周时间进行整改。

二、舆情概况

截止到5月11日22时,微信公众平台与此相关的帖文共计963篇,其中大多是以报道此事件最新进展/滴滴公司道歉并整改、讨论今后乘坐网约车注意事项为内容的评论,文章近3763篇

主流媒体及相关商业网站对此进行了全方位跟进与报道,中华网、搜狐、网易、腾讯等300余家媒体网站进行了报道,共计16347篇

在微博平台,微博信息超过40万条,共发现相关话题40余个,主题帖共约1220余条。

从目前网媒报道及评论情况来看,媒体及网民们的主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呼吁尽快将嫌疑人绳之以法,对受害人表示痛心与惋惜

许多媒体报道了此案件始末,对案件的细节进行揭露。网民对嫌疑人进行了强烈的抨击,甚至咒骂,对受害者表示惋惜,并对受害者家属表示同情并慰问。

在追拿嫌犯的过程中,部分网友进行助力。中国财经观察网报道称,有网民根据滴滴公司公布的手机号码找到犯罪嫌疑人刘某华的支付宝账号,并发现该账号仍在使用,引发众多网民采用非常手段表达意见。不少网民称自己向该账号转过账,金额从十几块到1分不等,为了能够在转账时留言谴责或是引诱其使用以便警方追踪。

2.对滴滴平台的责任追问

澎湃新闻评论《21岁空姐深夜死于网约车 滴滴不能道歉了事》:按照警方的调查,该名滴滴司机携有凶器,也即证明了其具有明显的作案动机。这样一个人是如何通过滴滴的相关资质审核,从事顺风车有多久了?这些问题都需要滴滴进一步回应。

大量网民也认为,滴滴作为运营平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该案中,尽管嫌疑人作案与滴滴公司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但部分专业声音认为,滴滴平台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民事责任。如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蓝天彬表示,滴滴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看滴滴公司作为平台,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核义务,是否对入驻平台的司机尽到了法定和约定的审查义务;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指出,滴滴作为承运人,没有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对乘客构成违约,且在运输途中乘客发生了伤亡,滴滴应当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3.剖析造成悲剧的原因。

中国经济网《滴滴京粤豫现暴力事件 骑在资本虎背上轻视乘客安全》:共享成就了滴滴野心,也让滴滴骑在了资本的“虎背”上。但是资本的注入迫使滴滴快速成长,滴滴的成长充满急功近利,避免不了催熟带来的隐患。

央广网《空姐乘滴滴顺风车遇害 网约车新政仍存在监管盲区》:这并非滴滴司机第一次卷入刑事案件。2016年5月,深圳24岁女教师钟某深夜搭乘滴滴网约车后,被司机带至偏僻处抢劫杀害。虽然网约车新政的逐步落地使得网约车司机资质、牌照等要求逐渐收紧,但仍然存在不少监管盲区。

4.探讨如何防范出行危险,尤其是女性乘客。

“@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及网站在报道该案件时,附带深夜打车安全手册等提醒。

5.关注性侵话题,对非法传播受害人遇害照片行为的评析。

极少数媒体及网民对此案中的性侵话题进行过度解读与放大,试图炒作其中的情色元素,以达到赚取点击的目的。此举引发大多数网友的评论。如中华网《空姐坐滴滴遇害尸体下半身光着 父亲推测是奸杀》,搜狐网约车宝典《空姐深夜乘滴滴遇害,父亲:女儿身上有精斑,背部十多刀!滴滴100万找嫌犯》等。

有目击者拍摄现场照片,并通过微信群聊、朋友圈等途径进行非法传播,后被进行刑事拘留,并受到网友的谴责。

6.对嫌疑人的个人背景的关注。

《新京报》报道称,犯罪嫌疑人刘某华的父亲称,刘某华三四年前曾因交通肇事把对方撞成植物人,现在家里欠了四十多万元外债,其妻子因为性格问题而离开他,刘某华也曾扬言要杀人。

三、个人反思

现代科技迅速发展,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网约车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线上叫车模式,极大地便利了无车族的日常出行,同时也埋下了众多安全隐患。

1.对网约车的法律监管不足。

微信公众号侠客岛梳理了在这起案件中滴滴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首先是法律责任。空姐李某搭乘的是滴滴平台的顺风车。所以顺风车在法律上被称作合乘车,俗称拼车,是一种公民互助、分摊出行成本的绿色出行方式,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也不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约束。《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而郑州市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滴滴顺风车在郑州并不受到任何法律规制,完全处于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

郑州市曾在2016年公布过《郑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双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双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换言之,即便上述征求意见稿作为正式的法规出台,滴滴也不需要承担直接法律责任。因为在整个事件中,滴滴并没有提供承运服务,它与乘客之间属于居间合同关系,通俗地说,就是滴滴只是充当了乘客和顺风车司机之间的中介,它所提供的只是信息交换和匹配服务,加之合乘过程中的刑事犯罪并不是滴滴公司可以预见的,因此滴滴并不需要为李某的被害负直接法律责任。

对网约车法律政策的缺失,导致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也有可能促使平台推卸责任,加剧了网约车的不安全性。

2.个人隐私不受保护,后台处理投诉无效

顺风车车主可以获取乘客的乘车时间、地点、消费价格等信息,并且以印象标签的形式对乘客进行评价。据媒体披露,这些评价中不乏颜值爆表”、“安静的美少女”、“美女下车时丝袜容易走光看的想入非非等露骨的言辞,这些评价会显示在乘客的个人信息中,司机尚未接单之前就能看到这些过往评价。也就是说,顺风车司机可以根据这些评价,来选择其想要搭载的乘客。而在行程结束后,车主还可以通过顺风车平台的聊天功能,继续与乘客联系。从网上曝光的截图来看,许多女乘客都在顺风车行程结束后遭到了司机的骚扰。滴滴甚至利用“性”标签来为七夕节的顺风车打广告,对女性进行消费,刻意放大了男女社交属性在顺风车业务上的作用和存在感。

虽然乘客可以通过后台对司机进行投诉,但是平台审核极慢且不具成效,对司机的审核不够严格,监管不力,司机出现差池后并没有强硬的措施则其改正,助长不正之风。

所以,对网约车的安全性维护仍需多方共同努力。首先,政法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安全事件的关注,将对网约车的立法提上议程,加强监管。其次,网约车平台要主动担负起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管与审核,提高科技水平,不单以盈利为最终目标。最后,公民个人要加强安全意识与防范本领,重视利用公共产品的安全性问题,同时合理使用舆论权利,理性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