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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杭琪:规范执法的行使,推动“教科书式执法”常态化
发布日期:2018-06-11 阅读:

一、事件概况

一段上海某地民警执法视频走红网络,被网友称赞为“教科书式执法”。5月13日下午,在上海一个开放式公园的周边道路上,某幼儿园的家委会成员在公园里搞活动。执勤民警注意到现场违停车辆众多,并发现一辆无牌车辆,遇当事人不配合,进而分步骤采取强制措施将涉事人员制服。现场民警先提出了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的合理要求,但白衣当事人不但不作正面回应,反而背起手来,与民警作出一副“对峙”架势,后坦承,“没有行驶证”。民警再口头传唤,连续三次警告,武力升级,行动前提醒无关人员远离,避免不必要伤害。警员离开时提醒这名全程摄像的围观男子:“拍可以,但不能断章取义,掐头去尾,否则要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负责。”

二、舆情分析

画面中出声警告、使用警械的民警正是一名上海市公安局警用战术教官。

这段视频走红网络后,网民点赞,被众多网友称为“教科书级的执法”,“胖警察真酷,帅呆了!警告无效就该武力制服”,“没毛病!早该这样做了,现在我国警察太顾及影响,面对一些冲突等级不高的事件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让某些人有机会胡搅蛮缠,扰乱公共秩序,制造安全隐患。”,“这位警察干的十分漂亮,身手敏捷,语言规范,很多人都看到了规范执法的场面,效率高,执行力强,由一定震慑力。涉事者的朋友太‘法盲’”。不必大惊小怪,其实这个时候应该有警察出面单独对阻挠执法的人进行隔离和说明,执法威严,不得挑衅”。

在针对白衣当事人的操作以外,部分网友还认为,“末尾警察告诫拍摄视频者这一段真的挺好的,断章取义的结果不利于还原事件的真相,往往会误导他人”。

三、事件看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17年5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明确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能,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执法工作、所有的活动都与执法相关。“教科书式执法”受到热捧,从侧面也看出“教科书式执法”并不常见。数据显示,在百度上搜索“城管打人”,搜到相关新闻约51,700篇。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下,公安机关必须以正确的法治理念引领执法活动,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切实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做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立足新的历史起点,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公安人员的执法过程,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这一建警之魂,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着力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要牢牢把握服务人民这一立警之本,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牢牢把握执法公正这一从警之基,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牢牢把握纪律严明这一治警之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

“教科书式执法”的警察的新闻里面,有位民警说了很有意味的一句话:“领导要求我们,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无论是“教科书式执法”视频的拍摄者,还是在现场围观的群众,甚至是大叫“警察打人了快来拍呀”的当事人,都在以自己的微权力对执法者的公权力进行着监督。在新时代的大潮中,警民都需要在其中找到自己的立足点。民警用更加规范更加公正的方式去行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权力。群众用更加理智的心态和更加明晰的法律意识去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需要不断地改进自己以适应这个全新的时代。

对于视频最后民警对拍摄者说的几句话,也深有感触。以提醒而非胁迫的语气要求现场群众“你拍可以,但是你不能断章取义”,这既是一种善意的劝告,同时也是一种依法执法的自信与坦荡。对监督者而言,行使监督权自然没任何问题,但也必须恪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与红线。在信息化的背景下,新闻消息传递的变快,带有偏见的观点很容易扭曲舆论的导向,煽动人民的负面情绪,甚至给有关部门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对于这样的情况也受到应有的处罚。而对行使公权力的执法者而言,自信坦荡的前提是执法过程经得起法律法规的考量,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与审视。只有双方都自觉做到这些,“教科书式执法”才不会成为孤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