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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学办 发布日期:2018-06-26 阅读: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推免生”)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22号)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面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浙商大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11号)文件规定,现将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原则

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进一步强化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并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崔    陈华兴

副 组 长:詹真荣

成   员:王晓刚  崔华前  蒋关军  卢盈华

纪检委员:王晓刚

秘   书:蒋关军

三、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一定专业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2.申请人须是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综测基本项总排名(三年)列专业前30%,取得学校推免生资格及名额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5分以上或四级考试(CET4)成绩510分以上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四、推免生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见附件),于2018年6月28日前报学生工作办公室(1230室)。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于2018年6月29日组织开展推免生资质审核与考察工作,差额确定学院推免生公示名单。

3.学院网站公示2019届推免生差额名单,面向全院师生征集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2017年6月30日至7月1日。

4.2018年7月2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结合师生意见和建议,议定学院2019届推免生差额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06月26日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