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组织审查,基于学生代表民主评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3名。现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9月16日至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蒋老师,电话:28008782。
学号 |
性别 |
认定级别 |
1619090101 |
男 |
一般贫困 |
1619090104 |
女 |
特别贫困 |
1724010102 |
女 |
一般贫困 |
1724010105 |
男 |
特别贫困 |
1824010102 |
女 |
一般贫困 |
1824010107 |
女 |
一般贫困 |
1824010111 |
女 |
一般贫困 |
1824010117 |
男 |
特别贫困 |
1924010118 |
女 |
一般贫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