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通告
关于2019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 “部校共建”课题项目结题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3 阅读: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度“部校共建”课题具体结题要求如下。

一、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

二、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论文成果

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如预期成果为多篇论文,其他论文也可以是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且标注“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或课题资助信息、统一的立项号。

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但需完整、清晰,经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在目录、正文做好标注。其中:

⑴.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且有标注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

⑵.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的或论文集上的论文和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须附有相关部门收录证明;

2、研究报告

正式的研究报告,并提供和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3、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正式出版物2份,须注明“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部校共建课题’资助”。

以上名称规范,在有关文件、文稿中,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

三、不予结题的情况

1、 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2、提交的成果未按要求标注学院或课题资助信息;

3、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

4、结题成果未正式发表或采纳

四、材料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在线提交。请各位老师将结题成果扫描件(如成果为著作,则只需扫描著作封面、含有作者姓名的出版信息页),以及填写后的《鉴定结题书》(签字后扫描为pdf),于7月20日12点前发送至acat88@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2019‘部校共建’结题”。

附件:浙商大马院“部校共建”课题鉴定结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