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拟吸收李莹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反映被公示人或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
公示联系人:吴韵冰、来哲渊,联系方式:28008782,邮箱:jinxiaomiao1@126.com
所属支部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是否取得党校结业证书 |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 |
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
发展对象培训是否合格 |
政治审查情况 |
群众评价 |
入党介绍人 |
研究生党支部 |
李莹 |
女 |
汉族 |
1996.5 |
2018.09.13 |
2018.12.24 |
是 |
合格 |
2020.03.30 |
合格 |
合格 |
良好 |
李娜、黄晓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