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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添增励志奖教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9 阅读:

院内各党支部、教研部、全体老师:

为迎接110周年校庆,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添增励志奖教金”和“添增励志奖学金”评选评审管理办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添增励志奖教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奖励标准

1.评选对象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2.评选名额为5名,其中面向党务工作者1名;系部或行政管理人员1名;一线专任教师3名。

3.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奖励标准为5000 /人。

二、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执行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坚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自觉践行“四个相统一”。

2.参评教师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教学创新活动,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或教学组织等工作中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秀,获得师生好评;

2)主动承担党务工作,积极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把党建工作融入教学科研和管理育人工作,所在党支部或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中表现突出;

3)主动承担学院系部等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各项系部活动,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带领所在教研部获得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等荣誉;

4)指导本院学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第一指导老师;

5)积极参与学院改革发展,为学院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方式及评选程序

1.参与评奖教师人选采用个人自愿申报或党支部、系部推荐等形式产生,参评人选依据自身意愿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添增励志奖教金”申报表》。

2.即日起接受教师申报或支部、系部推荐,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16:00,申报人事迹和成果认定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3.申报表、事迹及成果等支撑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截止日期前报送学院吴韵冰老师1233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519565019@qq.com。

4.学院组织“添增励志奖教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其他评奖事宜详见《“添增励志奖教金”和“添增励志奖学金”评选评审管理办法》(党[2021]10号)。

马克思主义党委

2021年11月9日

附:

1.《“添增励志奖教金”和“添增励志奖学金”评选评审管理办法》

/upload/file/20211109/20211109111896209620.pdf

2.《马克思主义学院“添增励志奖教金”申报表

/upload/file/20211109/2021110911199046904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