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现代国家建构是政治从传统形态转向现代的关键环节。由工业化时代发端的这一进程,在现代化与城镇化的社会变迁背景下仍在持续,并常常被理解为必须以摧毁传统秩序体系为前提。本文以杭州西郊一个村庄在国家规划强力推动下迅速现代化的过程为样本,考察了其间传统与现代、政权与草根之间妙趣横生的互动、融合、共生关系。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基层政权高效吸纳内生性秩序力以助力国家构建的经验;指出在外生性行政建构力的引导下,内生性秩序力可以在乡村的现代国家建构中起重要的作用,并接受现代观念的改造,实现自身对时代的适应。
关键词
乡村治理 国家建构 内生性秩序力 行政建构力
一、引言
国家建构是指一个独立政权建立新的政治体系,并面向社会的各个层级推行这一体系、使之接受国家权威的过程。现代国家建构的根本特征是以理性化的意识形态和制度体系实现统治和管理,这一过程同时意味着民众在国家这一政治集合中的公民身份与公共事务中的公共规则的确立。近代以来,国家建构的成功是政党有效执政、政府有效履行国家职能的必要条件,也是传统社会成功过渡到现代社会的必经历程。
就中国而言,晚清以降,对传统社会的改造和重塑一直是民族国家建构和现代化的主题。对于帝制时期的中国乡村,学者的观察在田园诗式的“自治社会”与阶级压迫的“吏民社会”之间游移,但莫不同意其游离于国家权力的有效覆盖之外。民国时期,国民党政权推行保甲制、警管制,其意即在国家建构,后果却是在消灭传统绅权的同时培育出一批担任“保长”职务的“土豪劣绅”,国家建构宣告失败。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 以土改、公社化、扫盲、卫生建设等运动深度改变了农村的物质生产、生活状态和文化精神风貌,同时也完成了对农村居民的政治启蒙,将农村深深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之中。由于这一过程是通过一系列的运动完成的,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之下的乡村社会秩序表现出强国家建构的显著特征。事实上,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农民一直被视作需要被指导、被改造和被培育的群体。从“五四”启蒙思想家的“唤醒国民”“新民”“立人”呼吁,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毛泽东、梁漱溟、晏阳初等人的“民族再造”运动,再到新中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知识精英、社会活动家和执政者都体现出强烈的“改造”农村的使命感。
改革开放后,乡村的国家构建从“大而全”转向“小而强”,具体表现为两个方向上的交织行进:一方面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释放了乡村的活力,弱化了政府对乡村的全方位控制;另一方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向现代化的乡村,每一个发展阶段都伴随着国家权力在其中的深度介入。这种深度介入在促进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并非总是能够成功。而其中的失败案例又常常成为学者关注的样本。失败案例的普遍特征是,政府自上而下地推进对乡村的未经审慎考虑的“改造”,最终效果南辕北辙。对失败案例的不成比例的关注凸显了外生性秩序失范和国家建构失败的困境。“放权”“官退民进”成为农村改革理论上的必然路径。但另一方面的现实是,政府全方位控制的退场所带来乡村自主性的增加,却又出人意料地呈现出野蛮生长的乱象。乡村宗族势力复兴,滋扰基层民主乃至产生黑恶势力,正是这种野蛮生长的表现。
有学者认为,上述外生性秩序失范与内生性秩序失衡的状态导致了乡村治理的困局。在乡村发展的实践中,这种困局确实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另有学者以“国家二重性”解释国家政策、制度与规则无法有效进入乡村的现实。所谓“国家二重性”,是指农民对于一个以中央为代表的道德化国家形象与所接触的以基层政府为代表的专断的国家实体之间的认知不调和。“压力型体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普遍存在固化了这种不调和。“国家二重性”问题的本质和关键仍然是外生性秩序失范。
但本文作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在一些乡村,以行政建构力为代表的外生性秩序力与以乡村传统为依托的内生秩序力间相互规范、妥协、磨合,形成了相互依托、相辅相成的嵌套关系,国家构建比较成功,乡土传统也得以赓续。本文考察的正是这样一个样本。在浙江省杭州市西郊,有一个正在经历快速城市化的乡村(后文称之为“水村”)在近十年中成功地实现了国家建构的现代化转型。水村在这一时段内经历了整体拆迁、土地征用、经济转型和美丽乡村建设运动,从一个偏远的以传统农业为主要经济形式的城郊水乡转变为楼房林立、庭园优美、工业经济发达的现代化乡村,村民的生活方式也迅速从传统的乡土生活转向现代生活,这为考察乡村现代化变迁中的国家力量的行使及其效能提供了极为丰富的观察场景。本研究发现,水村的变迁始终在国家权力的指挥棒下进行,同时乡土自身的力量也始终顽强地在这一过程中起作用,甚至它与国家权力的互动形式,常常决定着国家权力的指挥棒能否点石成金。换言之,如果用“建构性秩序力”指代国家权力机关(包含党委、政府、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在内的一切国家权力机构)主导和规约基层社会形态和发展节奏的力量,用“内生性秩序力”指代以“传统”为主要表现形式、在乡村内部存在着的一套包括地方规范、风俗习惯和自治组织在内的日常安排,那么存在着一套自上而下的建构性秩序力与自下而上的内生性秩序力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这套机制使得国家建构力能够借助内生性秩序力达成其治理目标。
当前,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达成共同富裕目标,国家正在以资源投入、网格增设、党组织权威重塑等方式重新深度介入乡村,“国家-社会”即将进入深度融合时期。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基层政权能够以何种方式达成对内生性秩序力的高效吸纳,推动乡村在国家预设的发展轨道上平稳前进,关乎现代乡村中的国家建构和综合治理成效,关乎国家治理能力的总体提升,关乎乡村共同富裕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意义。本文意在通过考察内生性秩序力在乡村国家建构起作用的状况和机制,总结行政建构力借力内生性秩序力的经验,探索国家权力与乡村发展有效耦合的规律。
二、水村底色:城市化进程中的内生性秩序力
水村是江南水乡的一个普通行政村,位于浙江北部、杭州西郊,距离杭州市区20公里左右。水村村域面积3.2平方公里,下辖18个自然村(组)。至2017年底,水村户籍在册人口3349人,760户。水村河网交错,水路发达,地理位置靠近老商埠。
受商埠文化影响,水村村民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即使是在集体经济时代,该村也有发达的竹笋蚕桑副业,村民日均收入可达周边村庄的3倍。改革开放后,水村工业经济迅速发展,涌现了诺贝尔陶瓷厂等知名企业。成功的乡镇工业深度吸纳农村劳动力,一半以上的水村居民在户籍上仍然保留着“农民”身份,但实质上已经转型为产业工人。整个村庄的产业结构也从农业生产为主转向工业经济为主。这一阶段,水村经历了一种“非城非农,亦城亦农”的过渡状态。
从本世纪初起,杭州城市扩张的步伐逐渐波及水村。水村一带由于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成为新兴房产板块。2008-2012年间,水村界内开发了三个住宅小区,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接纳新杭州人计6143户。与这一过程相伴随的是拆迁成为水村人的日常。水村的土地迅速从“农业用地”变为“商业开发用地”,水村人的身份正式从“农民”转变成了“非农”,他们的住房也从“宅基地自建房”变成了“高层公寓”。快速的社会形态变迁常常伴随着新生社会矛盾的风险:拆迁所涉及的巨大财富利益的分配、水村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被动改变带来的心理焦虑、新入驻居民与老居民之间的相处等等,都是潜在的导火索。而水村拆迁历时长久,中间补偿政策几经调整,又加深了利益分配的复杂度和社会结构分化的多元程度,进一步提高了治理难度。从这个角度来看,水村、及许多像水村一样被动快速城市化的农村能够跨越治理鸿沟而平稳地转入城市状态,实在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
内生性秩序力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传统的孝道、家族和睦的伦理仍然是处理家庭关系的准则,稳定的家庭关系慰藉着村民的心灵。孝道驱使年轻世代以积极乐观地态度出谋划策,帮助在巨变面前手足无措的年老长辈适应变化的环境。比如,拆迁到入住之间,居民有一段时间要住出租房。村里的老年人相信,如果老伴的遗像进了出租房,就会找不到回家享斋供的路。但水村的年轻人使他们相信:将旧的八仙桌带进新房,亡魂就会寻味而来。家族伦理的柔韧性体现在水村年轻世代的婚姻形式中,令水村成为杭州“两头婚”婚俗的发源地之一。“两头婚”的形式是新婚夫妇“不嫁不娶”,双方父母均在家中设婚房,婚后小夫妻在双方家庭轮流居住; 有义务赡养双方父母,也有权利继承双方财产;婚后生两个孩子,分别随父母姓;孩子对双方长辈的称呼均为“爷爷、奶奶”。“两头婚”的实质是使父系亲属和母系亲属都成为 “宗亲”,从而使传统的家庭伦理、家庭功能得以在“少子化”这一重大变迁的背景中得以维系。“孝悌”伦理也常常能将潜在的利益冲突消弥于无形。水村有一对丧父的兄弟,母亲户口跟着兄长。在拆迁之前,哥哥主动提出将母亲的80平米安置房分一半给弟弟,弟弟却说母亲的留给母亲自己,等母亲百年再商量。符合兄友弟恭、重义轻利传统价值观的行为方式,令兄弟二人都为自己自豪。
其次,传统社会的节制主义平抑着市场经济下的逐利导向,使水村村民能够以稳妥地心态处理新出现的经济利益关系。“节约”“知足”“安分”“克己”仍然是被推崇的美德。村民仍然鄙夷“把钱看得太重”的人,乃至存在对于过多财富的恐惧心态:“房子是门面,地是债,挣得银两是催命鬼。” 水村拆迁最密集的时段,刚好是拆迁涉及的巨大利益常常引起激烈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时期。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征收拆迁类诉讼案达39000件,占当年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17%。而这一年水村的顺利完成了290户的征迁任务,没有产生任何纠纷。
第三,村庄约定俗成的法则仍然在维系着共同体关系。水村拆迁后村民散入高楼,然而但凡有人婚丧嫁娶,同自然村的人仍然心照不宣地每家派一个人赶来“帮忙”。“每家必须去一个人”,是一种责任;而“每家只能去一个人”,是对主家开销的体贴。在周边城市工作的老村民也会赶回来。事实上,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村民在处理红白喜事时越来越依赖专业的服务队伍,事务本身已不再必然需要邻里的协助,因此,“帮忙”的实质是认同。如每逢仪式必从上海赶回来的老金所言,“既然东家叫了,总是要去的。不去是不给人家面子,东家肯定会多想的。”这是因为东家发出邀请即意味着将对方视作共同体成员。这些仪礼还承担着共同体内部个体间消弥积怨、冰释前嫌的功能。共同体的边界就这样通过村民共同认定和执行的法则得以明晰和固定。在边界内部,熟人社会法则占据着主导地位,降低了村庄内部矛盾爆发的风险。
第四,一系列的传统仪式仍然在塑造着村庄的集体人格。这些仪式包括 “点岁烛”“小端午”“鱼汤饭”等等。“点岁烛”是出嫁女儿在农历七月三十“小中秋”带着自家儿孙从自家到村庙点一路蜡烛给父母祈福的传统。这个被周边村民认为“阴森森”的仪式,却是水村高忠诚度的地方文化,即便是在水村的青年群体当中也有相当高的认同度,——他们常说这是孩童时期暑假里最深刻的记忆。“点岁烛”本质上是水村孝道价值观和世界观传承的行动载体。与其他的村庄仪式一道,它标识着水村与周边其他村庄的差异,并赋予村民细水长流的集体归属感和心灵的安定感。
第五,在水村,熟人社会不仅不是现代化的阻力,反而是一个推动力。在水村的工业化过程中,传统的社会关系起着重要的润滑和黏合作用。诺贝尔磁砖的员工大部分来自水村,一线工人、销售、运输、会计、审核等岗位,都由原来的亲戚、朋友、邻里充任。乡镇企业是工业化的熟人社会,牢固的血缘、亲缘、地缘关系满足了工业经济发展对于合作的需要。这些关系比契约关系更具柔韧性。举例来说,当企业遇到困难时,熟人员工会比契约状态下更愿意与企业共渡难关。熟人社会中,企业能够以更低成本便捷地发展出稳定的上下游合作关系,而稳定的合作关系、互利的合作结果又反过来强化了宗族传统与共同体意识。
第六,水村内生性秩序力的物质载体——村庙仍然是村庄共同的精神寄托和纽带,在村民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村庙的意义绝不仅仅是民间信仰场所,它是水村村民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指挥中心,它给村民提供公共活动空间和议事空间,是将村庄联合为社区的共同意象。水村没有像很多村庄那样一待经济发展就大规模恢复族谱、宗祠,但是恢复了村庙。每月两次的赶庙日,是村民共同的节日。水村有两家大姓,双姓大村往往会上演族谱竞赛的戏码,水村却选择了重修共同的村庙,这说明了水村内生性秩序力的整体性特征,以及内生性秩序力的跨越器物、制度变迁的柔韧性。
水村的社会生活表明,内生性秩序力仍然其中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血亲、姻亲、邻里仍然是村民能够调动的基本资源,世代相传的传统仍然在无形中支配着他们的行动。这决定了外来的国家行政建构力有必要自觉地掌握内生秩序力的理念基础和作用机制,在此基础上选用多元策略,借力内生性秩序力实现国家目标。
三、 基层策略:内生性秩序力借力
与国家建构
在水村的田野调查中,本研究发现乡镇基层灵活地运用了多种策略,有效地借助内生性秩序力实现了治理目标,同时也渐进地矫正着一些与国家倡导的意识形态不相协调的传统观念。本研究将这些策略总结为从寄生、互利和共生,尊重、接纳和掩护,示范、引导和改造,下文分别以案例予以描述说明。
1.寄生、互利和共生:“林里姐妹帮帮团”的成团与实践
寄生是一个生物学概念,指一种生物生长于另一种生物的体内或外表,吸取后者营养物质发育自我的行为。本文用它来指代行政性建构力利用村庄原有的自治组织及其核心人物建成官方组织,履行官方职能的行为。在寄生关系中,一般情况下寄主为受益生物,宿主为受害生物,但两者也可能相互受益,成为互利共生的关系。
“林里姐妹帮帮团”(后文简称“林团”)就是水乡政府利用水村内生性秩序力建成的,履行美丽乡村建设职能的新型组织。2016年浙江发起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以来,许多乡村成立了环保志愿者组织。但能坚持定期开展活动的并不多。水村的“林团”正是这少数中的一个。“林团”成立于2017年,现有约120名成员,从成立起坚持每周日上午开展环保活动。谈起坚持的理由,团员们常常表示,“国英有权威,大家信得过,就愿意跟她干。”
国英是村庙甘甜庙的负责人,在村民中有特殊的影响力。一般来说,这样的人物很容易号召起村民站在基层政府的对立面,约束实体政府的行动。但在水村,事情向另一个方向发展了。在中国传统的政教关系和宗教政策影响下,民间信仰会主动靠近官方以获得宗教场所的合法地位。国英显然也有这样的意愿。出于这一诉求她主动学习、靠近党的政策,并成为最早的“美丽乡村”建设宣传者。2016年底,水乡政府敏锐地发现了她,将她排入官方组织的示范点参观考察团。回来之后,国英就运用参观考察学到的经验,组织村里人捡垃圾、清河道,后来在乡镇妇联指导下成立了 “林团”。妇联对“林团”实行了长期的正反馈和正激励:国英获得了“街道最美妇女工作者”的荣誉,不少团员是“最美巾帼志愿者”,年底乡镇组织她们短途旅游参观。对“林团”团员来说,这不仅是一个物质福利,更是一个难得的富有政治意味的礼遇。
显然,“林团”的功能是执行官方的环保政策,但其内驱力却是民间信仰产生的号召力。在这个案例中,水乡政府借用民间信仰组织所提供的社会关系网络,轻松地完成了上级部署的任务,这是典型的寄生策略。同时,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政策执行的效率,也有效地引导了民间信仰的行动方式。国英在参与录制政府的“美丽乡村”宣传片时表态,“社会在进步、人生在发展,我们要尽自己的一份努力,为乡里干些好事。”如民俗学者高丙中所言,“国家与这些重新崛起的地方势力、宗族势力在当地磨合,必需由这些能够在两边进行沟通的人操作。这些双面人可能受到某种势力的否定,也可能成为国家在地方上实行治理的依托。”
对于国英充当的角色,社会学的分析可能有不同的理解。社会学家莎朗·凯特琳(Sharon Kettering)曾经提出,在国家行政力量微弱,庇护原则仍然居于主导地位的地方,基层行政精英需要“桥梁人”来帮助他笼络被庇护者。国英充当的似乎正是“桥梁人”角色。但“林团”案例与莎朗的考察样本有显著不同。在莎朗案例里,基层精英、桥梁人和村民三方各自的利益诉求的耦合维系着这种庇护关系。而在“林团”案例里,最终达成的效果是国家的生态文明理念的推广与执行,是发展目标的实现。而“林团”的开放性和村民均等受益表明公共规则已经取代庇护关系。国英这样的角色,对于乡村振兴有着特殊的功能价值。从乡村社会走出的正式精英,常常因为忙碌的工作产生对故乡的隔膜,无法精准、持续、深入地参与乡村建设,而像国英这样的“另类权威”则会将更多心思和眼光放在村庄本身,利用乡村的传统文化网络,迎合国家乡村治理的需要,促成外在秩序要求与内在秩序延续的结合。
“寄生”不仅发生在人事网络之中,也发生在场所之中。水村的村庙里张贴着巨幅的毛主席红太阳头像画、“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条幅,还有防疫和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画。在浙江的很多乡村,由政府主导建设的“文化礼堂”选址就在传统的宗祠祠堂。礼堂中靠近大门的空间分布着村史馆、文娱活动室和阅览室,张贴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浙江共同价值观,中间是“文化讲坛”,而在最后一进,却常常陈列着村庄先祖的画像或塑像,燃着香火。村民在这儿打乒乓球遛小孩子跳广场舞摆宴席,“有时候上面的人来这里讲政策”。在春节或清明,这个场所的祭奠功能会暂时恢复,但它的主要功能已然转变为村民的公共空间,而不再是以往象征着族权的祠堂。
2.尊重、接纳和掩护:“民间老年俱乐部”的成与“官方龙灯队”的败
水村有两块“老年俱乐部”的牌子,一块在村委附近,一块在村庙门口。村委附近的老年俱乐部,承担着提供老年室内活动场所、孤寡优抚、老年食堂等行政性老协功能。而村庙除了宗教节日并不开门,为什么也会挂个牌子呢?
原来,村庙恢复之后,有一段时间没有取得官方身份,就没有开展活动的合法性,但村庙在村庄治理中的作用如此重要,以致水乡政府有强烈的意愿帮助村里维护它的存在。水乡政府原来想将它挂靠到另一个取得了认证的佛教场所名下,但村民不愿意村庙供奉的本土神祗寄人篱下,水乡政府于是借助平时有不少老人在庙外聚集娱乐的事实,给了它一个“老年俱乐部”的名分。村庙因此在更高层级政府发起的各种宗教场所整治活动中存续下来。后来水乡政府还是想方设法帮助村里获得了认证。这个案例体现了行政建构力对于内生性秩序力的尊重、接纳与掩护。
对基层政府来说,对内生性秩序力的尊重、接纳和掩护,收益是大于成本的。收益之一:可以避免因执行民间信仰管理要求导致与村里的冲突。2015年前后,上级布置了以“拆违”的方式清理非法宗教信仰场所的任务,如果不给村庙一个合乎情理的存在身份,基层政府就有义务去拆了庙,而这显然会引发它与村民的冲突,导致今后村委和村民在其他工作事项上的不配合。在中国政治制度和法律框架之内,村委会是一个自治组织,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只有指导权而没有领导权,因此,行政村的不配合对基层政府来说将是重大的工作失败。
收益之二:在村庙问题上为村里打一个掩护,可以获得村民的感激,换来村里在其他事务上的支持与配合,也可以更有效地管理村庙,甚至把一些动员类工作交给村庙去做。如前文所述,2021年的甘甜庙正承担着防疫、防诈骗宣传的功能。1941年邓小平在指导一二九师开展文化工作时曾说,“采用旧形式反映新内容的方法也是必要的,因旧形式在民间具有根深蒂固的潜势力,深为群众所喜爱,且其本身亦有可利用的价值。”水村把村庙作为宣传工作的阵地,原理无二。
收益之三:可以避免出身本地的干部陷入两难处境。乡镇干部大多出自本地,自幼对民间宗教耳濡目染,即便现在的正式身份是作为无神论者的共产党员,出于多多少少“有一点相信”的心理与和睦原生家庭的心态,对民间信仰诸种介于风俗习惯与迷信之间的事务也大多采取“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一方面断不会大张旗鼓以官方身份参加此类活动,另一方面却会随同家人在私域里完成这些仪式。“拆违”期间,有乡镇干部(非水村所在乡镇)在接受访谈时表示,“拆庙时心里慌的,我们都一大早拜过菩萨告了罪才动手的。”这种心态在同类人群中很有代表性。成本方面,在整个事件中,水乡政府要承担的风险就是万一事情暴露,要担工作不力之责。但因为各方知情人都没有举报动机,加上村庙只是因缺乏政策依据暂未取得合法身份,所以总的风险并不大。比起这点风险,维系地方性认同,缓和社会变迁对村庄结构的冲击、安定乡村社会秩序、粘牢基层政府与村委关系等治理目标的分量要重得多。而水乡政府在终于帮助村庙取得民间信仰认证之后,旋即将“爱国爱教”“知法守法”“服务社会”等内容写入了年度考核细则。这标志着政府与村庄之间、行政建构力与内生秩序力之间达成了制度化的协调合作关系。
尊重和接纳也表现为基层政府对村民的轻度对抗行为的容忍。水村历来有春节耍龙灯的习俗。自从水村文化礼堂建成之后,水村龙灯队就被“收编”,成为“官方的龙灯队”。2017年元宵过后,村委门口贴出一张告示,公布了龙灯队的收支账目,其中提到结余款项将用来组织龙灯队成员作省内旅游。这事在村民中掀起轩然大波。村民一方面不同意告示内容,批评队员“打着龙灯队的旗子去公费旅游”,另一方面觉得受到了通知里写的“经过了村委同意”这一措辞的冒犯,他们说,“龙灯收赏,使用赏钱,是老百姓的‘公事’,这种事情根本不用经村里同意。”当年年底,村民自行又组建了一支“民间龙灯队”。这支龙灯队扣除成本之后的盈余被作为公共资产,用于社戏、年节、细小的公共基础设施修补等公共开销。水乡政府对这支明显与官方对着干的“民间龙灯队”采取了尊重和接纳的态度,这可以视作行政性建构力有意识地给内生性秩序力留下了空间。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事例是行政性建构力介入乡村治理的失败案例。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水乡政府没能理解“舞龙灯”实质上承载着村庄公共资金池的募集功能。村民给龙灯队的红包,其实不是给龙灯队的,而是给村里的。官方理解的账目周期是舞龙活动的周期,村民理解的周期却是村里的年度公共收支。这导致乡镇指导下村委会通过的支出方案被村民视为“假公济私”。理解了这一点,就能理解村民为什么说“老百姓的公事不需要村委同意”:在百姓眼里,“公事”是村民自发的组织的事务,它与“政府的事”是有区别的。用学术话语理解,这个区别就是内生性秩序力作用与行政建构力作用的边界。这个案例表明,缺乏对内生性秩序力作用逻辑的理解,冒昧地介入村庄事务,最后容易事与愿违。这也从另一个方向表明,尊重、理解应该是基层政权面对乡村传统时的态度起点。
在水乡二十多年的拆迁工作中,政府对传统的尊重、接纳使村民感受到政府的体贴,润滑了基层政权与村民之间的关系。水村的拆迁房里,有一种 “母子房”设置:水村每人拆迁房的基本配给是80平米,但在建设时,一个电梯单元,设置120和 40平米户型各两套,这样选择“母子房”的村民,两家可以共用厨房客厅,但晚上又能独门独户地休息。这个设计使水村老人能与子女一起生活又不至于相互打扰,让村民觉得,“政府真是用心了”。
3.示范、引导和改造:“女子也能上龙舟”与水村年糕节
尊重和理解是态度起点,但在变迁的社会中,引导村民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转变是政府工作的应有之义。因此,尊重和理解的下一步应该是示范、引导和改造。示范、引导和改造指行政建构力通过自我示范引发村庄模仿,以激活传统的方式引导传统吸纳现代观念,从而建构起与现代社会、社会主义建设方向相适应的村民新观念。在一过程中,内生性秩序力得以温和的方式发生蜕变,村落内的新生代与老一辈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分歧得以和解,村民在继承传统文化精华的同时剔除了糟粕。
男尊女卑的观念是典型的传统糟粕。在水乡,基层政府借助复兴端午节传统的行动有效地淡化了这一观念的淡化。小端午赛龙舟是水乡的年度大事,每个自然村都会出龙舟,水村也不例外。水乡的一些村用“龙舟精神”作为本村的精神传承,内容大抵与集体团结、不畏艰难、个人勇武和进取争先有关。
但传统的另一面也会表现出来:水村保留着女子不能上龙舟的“规矩”,认为这会给整个村子带来晦气,——这是典型的男尊女卑观念。
2011年,政府开始在水乡附近举办“大学生龙舟赛”,参赛选手包括了女大学生。“女娃上龙舟”给水村村民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对三四十年代出生的老年人来说,“这也太不成体统了!”但年轻人却从新世面中接受了新教育,萌生了组建女子龙舟队的想法。他们的父母——出生在五六十年代的水村人,经过了计划生育的“洗礼”,大体接受了性别平等观念又发明了“两头婚”的这一辈人,显然站在了“革新派”的一边。但他们并不支持儿女以对抗的方式挑战长者的权威。他们达成默契,将改变传统的雄心勃勃的计划安放在“候补席位”,等待自己能说了算的时候,“那时候我们肯定要组织一支女子龙舟队的。”只是他们思虑的焦点已经转向如何保障安全:“一是女人们水性不如男人好,万一沉船,怕不能自救。再说,前面的船翻下去了,人在水下,后面的船桨划过来,撞到头上,要死人的。”结论是“我们打算以后给女人们弄条长船,长船翻不掉的。”“女子能不能上龙舟”已经不再是个问题。
这一案例中,基层政府在明知水乡风俗不允许女子上龙舟的情况下,没有采用正面宣传或强制要求的方式来移风易俗,而是以自办龙舟赛的形式示范女子可以上龙舟,破除了女子上龙舟会带来“晦气”的迷信,举重若轻地改变了村民观念,把男女平等的当代价值观在村庄生活中的应用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在这一过程中,龙舟精神的主体也由男性扩展到全体村民,剥除了男权政治的阴影,由龙舟精神所维系的内生性秩序力得以升华。
年糕节是示范、引导和改造的另一个例子。2017年起,中央开始施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然而,经过多年工业化文明和市场经济的熏陶,许多非物质文明遗产在村民眼中已经变成了低效、落后的事物,愿意子女学习、从事非遗和传统工艺工作的村民几乎绝迹。唤起居民对非遗的热情,成了实施相关战略的第一步。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2018年春节期间,水乡政府集合起五个村文化礼堂的力量,组织了一次年俗节,活动内容不仅覆盖本乡的所有传统年俗,还展演了本地特色的传统灶头画和水乡婚礼。
这次活动激发了村庄办节的热情。在水村的自然村姚家头,村民开始模仿年俗节创造自己的庆典。村庄里还留着石臼、锤木杵,所以第一个节就从打年糕开始。官方的年俗节只办了一届,村里的年糕节却成了传统,并且每一年都会发展出新的内容。水村有过年“干塘”吃“鱼汤饭”的习俗,那是塘东酬谢帮忙的乡邻的惯例,现在这个传统被纳入年糕节,只是变成了“干组里的塘,吃组里的饭”。就这样,私人领域的生产生活习俗变成了公共领域的风俗传统和精神生活;集体记忆中渐次出现村民自己修改、自己创造、自己添加的文化符号和意义,形成了新的传统。在这一过程中,行政建构力以示范、引导的方式诱导村民回望自己的传统文化,复活、改造了传统,赋予在效率上落败于工业化进程的传统工艺以独特的传承意义。
四、结论
长期以来,国家的基层政权建设行动被理解为以权威秩序统合和覆盖自发秩序的过程,甚至被理解为国家联合民众排除地方旧精英对地方事务控制的过程。传统地方结构在这一过程中解体,乡村的内聚力和自主性随之消失。本研究考察了这一理论框架之外的社会事实,对国家建构与内生性秩序力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解。本研究表明,对内生性秩序力的灵活运用有助于国家在乡村的建构。在基层党政部门的巧妙处理下,国家政权和民间传统权威能够形成合力,国家和社会之间能够形成相互支持,在推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改变乡村的传统观念,最终在保持乡村自身活力的情况下,使乡村在生产、生活和意识形态诸领域融入现代化,同时也融入国家体系。
这种理解的实质关乎我们如何看待自己的传统,如何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关于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有过深刻的洞见,他说:法国人民在法国大革命中的成就“远较外人所想象的和他们自己最初所想象的要小”,他深信法国人民“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砾来建造新社会的大厦。”国内学者曹锦清也有过类似的结论:“在我们自以为摆脱了传统纠缠的变革年代,自以为进入了一个全新时代的今天,猛然回头,历史依然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观念里,习惯行为里,甚至在用新的形式装潢起来的语言与制度里。”美国政治学家肯·乔伊特(Ken Jowitt)认为,成功的革命者必须以融入其意图摧毁和改造的社会为前提,而这要求他必须拥有某些与之相一致的特质,并且能够接纳传统的形式。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组织,与传统的中国农民社会在形式和结构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这使它能够在一个社会剧烈变革乃至中断的时代招募到足够的追随者。肯同时指出,列宁主义政党继承的是传统的架构而非实质,也就是说,革命者往旧瓶里装了新酒。肯的观点可以从我们的党史中找到不少例证。比如,在根据地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采取了每个代表分工领导居民群众的制度。这个方法类似于传统里正制度的革新运用。像传统的里正要负责“里”的税收和监督治安一样,代表要负责“所管的几十个人”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思想状况。另一方面,代表制与里正制形式相类,实质却截然不同。在延续里正制全覆盖管控的同时,代表制鲜明地体现了苏维埃政权的人民性,以及建设和发展的雄心。
中国近代的落后挨打,曾经驱使国人深刻地反思传统文化的不足。但后来中华民族复兴的过程既是我们拥抱现代化的过程,也是我们发现传统根深蒂固又闪闪发光的过程。在知识精英热衷于反思传统弊端的时候,基层的政府和民众却正在运用形形色色的看上去“缺乏原则”的“土办法”解决着实践中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及国家制度的形成时说,“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正是来自实践经验的总结。就本文所研究的水村案例来说,行政性建构力运用内生性秩序力种种方法,本质上正是在从本国土壤中汲取养分。
应当看到,水村的内生性秩序力与外生性建构力能够达成良性互动,有其物质基础。水村及其所在城市的工业、信息经济发展,使其不需要从农民身上抽取资源,反而得以投入资源。也就是说,在水村,国家建构的重心不再是税制和法治的建设,而是国家发展规划的执行。这使得水村国家建构的阻力很小。尤其是当国家发展规划体现出普惠特征时,村民就表现出强烈的合作动机,内生性秩序力就乐于为外生性建构力所用。因此,中央在“乡村振兴”战略上的资源投入,无疑将在根本上化解“国家二重性”问题,推进乡村的国家建构。
应琛,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政治、中国外交;近年因教学需要,在地方政府治理和基层治理领域有所涉猎。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体系知识架构,熟悉西方话语体系及其思想史、宗教文化根源,擅长从思想史、文化视角分析问题。在《国际问题研究》《浙江社会科学》《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约20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2项、国家部委委托课题3项,在研省部级课题1项。
文章来源
文章发表于《浙江社会科学》2022年第10期。